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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介绍

机构设置


全局机构设置为五办、一所,即办公室、规划管理办、市场开发办、行业管理办、人事纪检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办公室(行政法规办)
1、负责区旅游工作委员会和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党风廉政、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优化服务环境、信访、稳定工作;
3、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和文印处理;
4、负责旅游统计工作及旅游信息收集和对外发布工作;
5、负责来人来访接待工作。
(二)规划管理办
1、负责全区旅游发展规划;
2、负责指导景区(点)的规划论证;
3、负责制定旅游项目开发计划;
4、负责旅游项目论证、审定、评价;
5、负责旅游项目的策划、包装工作;
6、负责政府性旅游项目建设。
7、负责全区旅游资源保护、调查并组织实施;
8、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协调各类矛盾与纠纷。
(三)行业管理办
1、贯彻国家、省、市各类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与服务标准组织实施;
2、负责国内旅游和出入境旅游的综合业务管理;
3、负责设立国内旅行社和星级旅游发展的申报评定及旅游企业年检年审;
4、负责管理、指导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资格认证工作;
5、负责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6、负责制定有关旅游行业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标准;
7、负责旅游行业整治工作。
(四)市场开发办
1、负责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节庆活动;
2、负责组织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
3、负责全区旅游精品线路的编制及宣传工作;
4、负责全区旅游外联工作,做好部门的联动与协调工作;
5、负责指导全区旅游企业整体宣传营销工作。
(五)人事纪检办
1、负责组织、政工、人事、工会等工作;
2、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工资调级工作;
3、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违反纪律的举报受理工作;
4、负责对机关干部廉政勤政,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六)永定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1、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旅游法律规定对全市所有旅游企业在永定区范围内实施全方位的旅游执法监察,对违规操作的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依法进行查处,确保旅游市场秩序井然;
2、对火车站、飞机场、汽车站等旅游接待窗口地带实行24小时执勤,严厉打击无证导游及拉客宰客违规行为;
3、受理游客的书面投诉,现场处理游客与旅游企业的投诉和纠纷;
4、服从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参与和配合市区旅游行业整治活动;
5、负责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


旅游局电话:0744-8222904 投诉电话:0744-829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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